统计地方性法规(一)制定机关(二)法律地位例题(一)制定机关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2、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二)法律地位统计地方性法规是由上述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发布并于本地方实施的统计规范性法律文件。统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统计法律和统计行政法规不得与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相抵触。例题【单选题】有权制定地方性统计法规的是©。A.省级人民政府B.国务院各部门C.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D.地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